——航空部品燃烧测试仪

图为仪器研发的航空部品燃烧测试仪是根据航空标准CCAR-25 附录F 第一部分b(4),b(6),b(7)设备整合附录F第一部分b4项 垂直燃烧及b 6项45°燃烧及b7项 60°燃烧对箱体的要求而设计;以及b2项对是试样夹的要求而定制的针对各类实验使用的试样夹及相应独立的试验程序;
本款产品由PLC配合触摸屏控制系统,实现试验更加自动化,数据更易提取;并提供垂直燃烧及45°,60°各自独立的试验程序;
产品型号:TW-CCAR25b
符合标准:CCAR-25  附录F 第一部分 b 4和6、7项  
参考:GB/T 5455 垂直型燃烧测试
主要特点:
1、箱体喷漆,配备透明观察窗;
2、燃烧箱内尺寸:长850mm x宽 450mm x 高620mm
3、电子自动点火;
4、点火时间0~99.99秒任意设定,续燃时间、阻燃时间均自动记录,数码显示;
5、火焰高度可调整;
6、"推拉式"样架固定装置;
7、燃烧器固定在滑动的轨道上,方便操作,推到燃烧位置时,自动计时。
8、进口针阀精确控制气体流量并精确调节标准火焰高度38.1mm;  
9、根据不同的测试样品,多种样品支架可供选择;定制BWF试样尺寸试样夹。
10、进口品牌压力表及调压阀,调节燃气压力;
11、两套安装试样架;垂直燃烧试样夹:试样暴露尺寸 50.8mm X 305mm; 45°燃烧试样夹:试样暴露尺寸:203mm X 203mm
12、进口本生灯 灯管内径9.5mm;试验下端必须高出灯的顶部19.1mm
13、配置热电偶进行火焰温度验证最高 1000℃;火焰中心测得焰温不得低于843℃
14、点火时间自由设定,并自动到时提醒;
15、PLC 配合触摸屏微电脑控制系统;实验过程更加自动化;数据自动记录并存储;
16、系统提供6~8个试样数据存储;试验报告系统可查询;
17、系统提供垂直燃烧及45°燃烧两套试验程序;
技术指标
1、点火器计时:0~99.99秒任意设置;
2、续燃时间和阻燃时间计时器:0~99.99秒,精度:±0.01秒
3、火焰高度测量装置:标尺高38.1mm
4、使用气体:甲烷、丙烷或丁烷或石油液化气或其他可燃性气体
5、工作电源:AC220V50Hz,50W
6、重量:约7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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